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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1:39:53 股吧网页版
思创智联: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银-已离任)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银-已离任)

本人作为思创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谨慎地行使权利,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点关注事项进行了独立审查。本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相应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银,男,汉族,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
士研究生学历。曾获中国贸易救济研究奖。2003 年 8 月至 2006 年 8 月,任环中
律师事务所律师;2006 年 8 月至 2007 年 7 月,任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
年 9 月至 2014 年 5 月,任汉能投资集团法务总监;2014 年 6 月至 2018 年 8 月,
任环中律师事务所律师。2020 年 12 月至 2024 年 1 月 4 日,分别任上海赛比曼
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比曼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8
年 9 月至今,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2 年 5 月 23 日至 2025 年 7
月 30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共 6 次,其中采用现场方
式出席 2 次,采用通讯方式出席 4 次;出席股东会会议共 4 次。本着勤勉务实和
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对提交董事会的每项议案都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的经营层保持了必要的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应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决策、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在 2025 年度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1 次提名委
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了职责,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不断提升公司的综合治理能力。

2、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审计委
员会会议,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
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重大资产出售、接受财务资助、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续聘等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全面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了解、掌握定期报告的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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