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奥克股份_监管函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0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人员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6〕第 38 号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朱建民、朱宗将、刘冬梅:
经查,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克股份或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2025 年 11 月 19 日通过上海期货交易所出售所
持有的白银 1,995.3738 千克、2,991.7907 千克,成交金额合计 5,922.75 万元。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相关
事项迟至 2026 年 1 月 30 日在《关于子公司出售贵金属资产
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中予以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1.4 条、第 7.1.1 条、第 7.1.2 条的规定。董
事长朱建民、总经理朱宗将及财务总监刘冬梅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
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6 年 3 月 2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