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事务所”)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事务所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本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截至2025年末,中审众环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37人,注册会计师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23人。
(7)2025年经审计总收入221,574.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4,341.7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912.18万元。
(8)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5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3,868.63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事务所每年都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截至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审众环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事务所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5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4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云松,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玉萍,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高哲,200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事务所执业,最近3年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审众环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的。2025年度公司支付给中审众环事务所的审计费用是80万元。
(三)聘任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进行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公司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全面仔细的核查,一致认为中审众环事务所能满足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及能力要求;且其在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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