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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4:31:56 股吧网页版
奥克股份: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国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
选举,本人自 2025 年 9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以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现将任职期间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本人基本情况

本人刘国城,1978 年 10 月生,会计学博士,南京审计大学教授,教育部课
程思政教学名师,江苏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2002 年 7 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取得学士学位;2005
年 7 月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得硕士学位;2019 年 12 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并获得博
士学位。2005 年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教师,2009 年至 2010 年,在江苏天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挂职。2018 年至 2019 年,在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挂职,行资处副处长。兼任上市公司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龙腾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江苏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了
上述全部会议。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 行了相关程序,会议相关决议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 权的情形。

本人报告期内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度 本人实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任期内 际参加 现场出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董 次未亲自参 出席股

召开董 董事会 席董事 加董事 席董事 事会次 加董事会会 东会次

事会次 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数 议 数



2 2 1 1 0 0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本人接任公司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来,严格按照《董事会 风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主持风控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2025 年 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风控审计委员会会议,由本人主持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认真审核了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参与修订和审核风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公 司聘任财务总监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会议内容

董事会风 2025 年 9 月 10 日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控审计委 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
2025 年 10 月 24 日 <董事会风控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员会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则认真履 行职责。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 1 次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 会议并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审议程序是否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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