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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4:45:03 股吧网页版
奥克股份:公司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和必要性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扬州地区拥有 5 万 m3
低温乙烯储罐及 30 万吨环氧乙烷生产装置,并在全国拥有 160 万吨的乙氧基化产能的战略布局,环氧乙烷生产的主要原材料乙烯的价格波动与原油的价格波动密切相关,环氧乙烷下游等大宗化工商品的价格波动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环氧乙烷生产装置使用的含银催化剂直接影响公司生产成本,故银价格的波动亦会对公司产生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充分利用期货和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及时有效掌握大宗化工商品、贵金属等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产品价格,降低石油化工等大宗商品及贵金属的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因此,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OXIRAN (SINGAPORE)TRANDING PTE. LTD.(以下简称“新加坡奥克”)、全资孙公司上海悉浦奥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悉浦奥”)、全资子公司江苏奥克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奥克”)拟开展前述产品的,授权公司套期保值工作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业务。

二、期货期权套值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新加坡奥克注册地在新加坡、注册资本新币 100 万元,公司拟通过新加坡奥克在境外开展国际原油相关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上海悉浦奥系公司贸易业务
的主要平台,其注册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顺通路 5 号 B 座 702-5 室、
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江苏奥克注册于江苏省仪征市扬州化学工业园区沿江路 3 号、注册资本 42,9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拟通过上海悉浦奥、江苏奥克在境内开展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大宗商品的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1、期货期权品种

仅限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大宗化工商品和贵金属,严禁进行以逐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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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易方式和交易额度

仅限于进行场内交易,不进行场外交易,风险等级相对较低。

新加坡奥克、上海悉浦奥、江苏奥克运用自有资金开展相关业务,单一时点前述公司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额度合计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期限

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4、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三、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

1、具备开展业务的必要条件

(1)公司董事会已制订《期货套期保值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制度中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组织机构、审批权限及业务流程、风险管理制度、报告制度等做出明确规定,能够有效保障期货业务的顺利进行,并对风险形成有效控制,新加坡奥克、上海悉浦奥、江苏奥克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工作严格按照以上制度执行;

(2)公司董事会授权期货期权套期保值工作小组作为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负责部门,负责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项的具体执行,相关人员均已了解该业务的特点及风险。

2、开展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期货交易的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权限执行操作指令,在持有市场反向头寸较大,且期货市场价格出现巨幅变化时,公司可能因不能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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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

(3)交易对手违约风险:期货价格出现不利的大幅波动时,客户交易对手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约定,造成公司损失。

(4)操作风险:在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期货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期货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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