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08 16:29:20 股吧网页版
创世纪: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09


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创世纪 公告编号:2026-043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世纪”)本次担保对象为下属公司创世纪工业装备(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世纪工业装备(广东)”)、浙江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创世纪”)、深圳市华领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领智能”),三家下属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三家下属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公司在 2026 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 65 亿元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公司深圳市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世纪”)、香港台群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台群”)及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负债率 70%(含)以上的下属公司创世纪工业装备(广东)、浙江创世纪、华领智能及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 45 亿元的担保额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 日、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
度及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的进展概况

(一)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担保协议

近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分别与公司下属公司创世纪工业装备(广东)、浙江创世纪、华领智能签订《综合授信协议》,光大银行深圳分行向三家下属公司分别提供 5,000 万元、15,000 万元、7,000 万元的最高授信额度。同日,公司与光大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三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下属公司创世纪工业装备(广东)、浙江创世纪、华领智能的融资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三家下属公司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华领智能其他股东按照持股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担保协议

近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分别与公司下属公司创世纪工业装备(广东)、浙江创世纪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向两家下属公司分别提供 20,000 万元、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日,公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两份《最高额保证合同》,分别为下属公司创世纪工业装备(广东)、浙江创世纪的融资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两家下属公司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三)授信额度授权使用提供的担保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综合授信合同》,公司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简单汇信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签订了《“信 e 链”业务三方合作协议》,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向公司提供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公司授权下属公司浙江创世纪与公司共享使用 10,000 万元额度,开展基于在简单汇平台开立的金单项下应收账款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的保理融资业务,公司承诺按照金单及付款承诺函承担无条件付款责任。该业务实质构成公司对浙江创世纪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浙江创世纪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综上,自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 2025 年度股东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
已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6.2 亿元(含本次),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不超过
58.8 亿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公司深圳创世纪、香港台群及新
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 20 亿元的担保额度;为资产
负债率 70%(含)以上的下属公司创世纪工业装备(广东)、浙江创世纪、华领
智能及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其他子公司可提供合计不超过 38.8 亿元的担保
额度。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创世纪工业装备(广东)

1.基本情况

项目 具体情况

名称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