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股票简称:创世纪 股票代码:300083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长安振安西路 78 号 1 号楼 366 室)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二〇二五年六月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次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
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夏军先生。发行对象以现金认购本次所发行之股份。夏军先生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担任公司董事长。本次交易前,夏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公司 15.23%的股份(剔除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计算)。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5.45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 100,917,431 股(含本数),发行数量未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若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夏军先生,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7、发行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证券监管机构、交易所对本次发行股票的锁定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办理。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至限售期届满,发行对象持有的本次发行之股票由于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所增加的股票亦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8、公司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与发展,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9、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从而可能摊薄公司即期回报。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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