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1
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广东创世纪智能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职国际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同时对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和说明。
经审计,天职国际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职国际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职国际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并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6年1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职国际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6年3月23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初步审计意见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天职国际关于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相关的情况汇报,并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2026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的议案》《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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