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海默科技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一凡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保荐代表人姓名:庾茜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庾茜、靳朝晖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5 年度(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6 年 4 月 7 日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
(1)访谈公司相关董事、高管人员;
(2)检查公司三会会议文件;
(3)核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文件及核对公司相关公告;
(4)查阅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治理制度的相关文件;
(5)核查公司就有关事项出具的说明。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 √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 √
信息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 √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内部审计制度;
(2)查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审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出具的文件或报告;
(3)查阅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
(4)与公司管理层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 √
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 √
适用)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 √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
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 √
的问题等(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 √
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 √
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 √
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查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3)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 √
展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 √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
动易网站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现场检查手段:
(1)查阅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三会会议资料和信息披露文件;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