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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01:42:48 股吧网页版
海默科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9


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二○二六年四月

第一章 总则

第 1 条 为进一步完善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董事高管”)薪酬与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
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董事高管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的持续健康
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法律、法规
和《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仅领取津
贴,不适用本制度薪酬与考核相关规定,津贴管理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及股东会决议执行。

第 3 条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1) 体现责、权、利相匹配的原则,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
(2) 体现个人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3) 体现公司长远利益的原则,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4) 体现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薪酬发放与考核挂钩、与奖惩挂
钩;

(5) 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并合
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 4 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薪酬标准,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标准。

第 5 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年度薪酬标准与方案的制订,并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对薪酬与考核管
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具体职责与权限参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

第 6 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管薪酬
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构成

第 7 条 公司董事高管薪酬以公司经营与综合管理情况为基础,根据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分管工作职责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履职情况等综合确定。

第 8 条 董事高管薪酬标准如下:

(1)独立董事薪酬采取固定津贴制。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包括月度绩效、
年度绩效、超额利润奖励等)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构成。

a.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所任岗位价值、岗位职责、责任大小和个人综
合能力素质等因素确定。

b.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公司可根据
不同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及风险管理要求,按照内部决策程序对前述比例作适
当调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
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c.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
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d.公司可以按照相关非独立董事的具体职务,对其采取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等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另行拟定。
(3)不在公司领薪的董事,不适用本制度关于薪酬构成和发放的规定。

第四章 薪酬考核与薪酬发放

第 9 条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制,每半年发放一次,由公司统一代扣并代缴个人
所得税。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或担任的职务领取相
应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其基本薪酬主要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及市场薪酬
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考核与发放依据月度绩效、年度绩效、
超额利润奖励等类别进行考核并执行。

第 10 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
案,并在考核年度结束后,根据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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