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郑欢雪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1967年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西财经学院财会系会计专业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证券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担任深圳前海百富源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合伙人,2018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广州中汽九皋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6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15日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广东助民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郑欢雪先生于2003年1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及1次股东大会。
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召开董事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召开股东大 出席股东大会
事姓名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次数
会议
郑欢雪 7 7 7 0 0 否 1 1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严格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
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
议的情况。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
控制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
造成的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
情况、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
保、股权激励、续聘年度审计机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提名独立董
事及董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
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本人认为,
2024年度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对审议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1.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
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2年12月15日起,本人被聘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积极履行了职责。各委员会2024年审议议案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主持参与审计委员会共5次会议,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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