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芝药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5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薪酬激励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就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清和先生,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籍,1950年12月出生,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先后任广州中医药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康芝药业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安徽广印堂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至今担任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吴清和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
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7次董事会会议及2次股东会会议。
本人按时亲自出席了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实际 是否连续两次
召开董事会 应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 召开股东会 出席股东会
独立董事姓名 出席 未亲自参加董 参加方式
次数 数 次数 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吴清和 7 7 7 0 0 否 通讯 2 2
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均亲自出席会议,无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
情况。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
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内部控制
建设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造成的
影响,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运作情况、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利润分配、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续
聘年度审计机构、提名独立董事及董事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
为董事会科学、客观地决策及公司的良性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切实维护了
公司的整体利益。本人认为,2025年度提交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不存在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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