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6]1700041 号
关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
的专项审核报告
众环专字[2026]1700041号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
业”)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
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2026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情况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康芝药业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康芝药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审核报告第 1 页 共 2 页
为了更好地理解康芝药业 2025年度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后附情况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卢 剑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 吉
中国·武汉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审核报告第 2 页 共 2 页
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编制单位: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占用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占用时间 发生原因 年初余额 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 报告期偿还总金额 年末余额 截至年报披露日 预计偿还方式 预计偿还金额 预计偿还时间
(2025年1月1日) (2025年度) (2025年度) (2025年12月31日) 余额 (如适用) (月份)
海南宏氏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度 代垫工资 100.42 100.42 -
中山市加劲工程有限公司 2025年度 协助贷款 200.00 200.00 -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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