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证券代码:300087 证券简称:荃银高科 公告编号:2025-038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荃银高科”、“公
司”)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收到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种集团”或“收购人”)就本次要约收购事宜出具的《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为中种集团。本次要约收购为收购人向除收购人以外的荃银高科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189,466,350 股,约占荃银高科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20.00%,要约收购价格为 11.85 元/股。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后,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少于或等于本次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189,466,350 股,则收购人将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收购已预受要约的股份;若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189,466,350 股,收购人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受要约的股份。计算公
份总数)。若荃银高科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至要约期限届满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2、中种集团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与贾桂兰、王玉林签署《表决
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协议终止协议》、于 2025 年 11 月 20 日与贾桂兰、
王玉林签署《预受要约协议》,贾桂兰、王玉林将合计持有的74,352,520 股荃银高科股票不可撤销地用于预受要约。同时贾桂兰、王玉林不可撤销地承诺,自协议签署之日起放弃行使其所持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直至(1)贾桂兰、王玉林如约履行协议的前提下,中种集团要约收购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之日;或(2)贾桂兰和王玉林重新成为中种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之日。
3、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收购义务,且不以终止上市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收购人最多合计持有荃银高科 383,760,376 股股份,约占荃银高科总股本的40.51%。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4、本次要约收购所需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 2,245,176,247.50 元,中种集团将于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将449,035,249.50 元(相当于本次要约收购所需最高资金总额的 20%)存入中登公司指定账户,作为本次要约收购的履约保证金。
5、由于要约收购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预受要约的股份数
量是否能达到本次要约收购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情况简介
(一) 本次要约收购的收购人
收购人名称 中国种子集团有限公司
收购人住所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还金路金茂南繁科创中心 A座 8 楼001 号
通讯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崖州区还金路金茂南繁科创中心 A座 8 楼001 号
(二) 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交易主要系中种集团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上市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拟通过本次要约收购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本次要约收购类型为主动要约,并非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为目的。本次要约收购后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将仍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次交易外,收购人没有在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安排。若收购人后续拟继续增持或处置荃银高科股份,收购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告知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 本次要约收购股份的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范围为在要约收购期限内除收购人以外的荃银高科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元/ 要约收购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 11.85 189,466,350 20.00%
股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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