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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6-23 22:37:33 股吧网页版
盛运环保: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6-24


证券代码:300090 证券简称:盛运环保 公告编号:2020-121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运环保”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印发的相关规定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需要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
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
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通知规定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变更日期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及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一)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二)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三)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四)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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