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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03 20:56:41 股吧网页版
*ST金灵: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03


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ST 金灵 公告编号:2026-036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重整而被实施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

2. 深交所将在收到公司提交完备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材料后十五个交易日内(如需补充材料,该时间不计期限内)做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因被法院受理重整而触及的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如深交所同意公司撤销因被法院受理重整而实施的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公司仍可能因 2025 年度期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将触及《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通中院”或
“法院”)送达的(2025)苏 06 破 56 号《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南通中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
于 2026 年 1 月 5 日停牌一天,并自 2026 年 1 月 6 日复牌交易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 金灵”,证券代码仍为“300091”,股票日涨跌幅限制
仍为 2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
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二、公司申请撤销因重整事项而被实施的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情况

2026 年 2 月 13 日,公司收到南通中院送达的(2025)苏 06 破 56 号之五《民事
裁定书》,裁定终结公司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暨法院裁定终结重整程序的公告》(2026-017)。同日,公司管理人出具了《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披露的《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报告》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4 条的规定,公司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
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 日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
定受理重整而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深交所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深交所审核意见为准。
三、风险提示

1. 公司将按照《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因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而触及的规范类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的同意尚存在不确定性。

2. 根据《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若公司 2025 年度期
末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在 2025 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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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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