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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22:13:02 股吧网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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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4-25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审计部门对内部控制有
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公司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运行、信息传递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与付款、销售与收款、研发管理、生产和质量管理、资产管理、资金管理、子公司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业务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1.内部环境

(1)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和董事会领导下的管理层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权力决策机构与管理层之间的职责权限。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策权,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制定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规程,保证各委员会有效履行职责。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保证公司决策落地实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权力、决策、执行、监督机构权责分明、科学决策、有效制衡、协调运转。

报告期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和行使。公司同步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金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特定对象来访接待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公司负责人薪酬考核管理办法》。

(2)组织架构

根据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需要,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营销中心、技术中心、运营管理部、综合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审计监察部。其中,审计监察部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并定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公司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与工作流程,通过持续优化运行机制、完善治理制度建设、强化全过程监督,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规范化运作能力,为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和公司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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