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恒)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报告期内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职责和义务相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和股东会会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本人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王恒,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学博士。现任南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机械电子工程系主任、激光智能制造与装备运维研究所所长,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满足独立履行职责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能够较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参加,认真、勤
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与义务,未有无故缺席和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加董事会次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数 次数 会议
王恒 5 4 1 0 0 否 2
1、在董事会履职情况
本人在每次会议召开之前,通过与董事会秘书沟通,就拟审议事项进行询问,要求补充说明相关事项,并提出合理建议。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会决议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违反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情形。
2、在股东会履职情况
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股东会,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认为公司报告期内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由本人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形、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亦未发生由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和开展了相关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职情况如下: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并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对提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其他两位委员共同表决,形成会议决议提交给公司董事会,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如下:
序 会议名称 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
号
1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2025 年 04 月 21 日 1、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2024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薪酬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2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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