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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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5)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3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4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0.15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为 9.96 亿元。2023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4 家,收费总
额 4.56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8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聘任期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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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业务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
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双方在年报审计中的责任、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独立性声明、会计、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的变化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资质进行了审查。2024 年 3 月 25 日,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年审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独立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体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操守,对公司财务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计、鉴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业务约定书》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时完成了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地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发表了审计意见,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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