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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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8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XYZH/2025CDAA1F0037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后附的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机电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科新机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
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科新机电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科新机电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鉴证报告(续) XYZH/2025CDAA1F0037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鉴证报告仅供科新机电公司 2024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
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庄瑞兰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 莉
中国 北京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说明:本专项报告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2023 年 1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
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 号)同意,公司本次向 16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324,271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3.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8,068.9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486.89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6,582.01 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位
情况进行审验,并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出具《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报告号:XY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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