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新机电”或“公司”)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目的
(一)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二)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状况
公司董事会授权审计部为内部控制评价部门,负责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审计部成立由管理层、部门负责人和业务骨干等组成的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组”),在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和客观性原则的基础上,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开展评价工作。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和配合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的工作,并接受评价工作组的检查和评价。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组根据年度评价工作情况并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复核审议后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三、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等为依据,结合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所处的内外环境和自身经营特点,对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子公司各方面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确定了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内容,对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
五、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内部控制的评价工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程序执行。评价过程中,评价工作组实施了包括审阅公司内部控制文件、检查财务会计资料及合同资料、个别访谈、调查问卷、实地查验、穿行测试等评价工作组认为必要的程序和方法,为评价内部控制有效性取得充分、恰当的评价证据。
六、内部控制检查评价情况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在遵循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的基础上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一)公司内部控制环境
1、公司组织架构
(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健全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结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能有效履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为保证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职权、召集、会议提案与通知、议事程序和决议等作了明确的规定,保证了公司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召开后,公司对股东大会决议进行了公告披露。
公司董事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决定,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向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董事,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同时董事会专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和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分别按照《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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