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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9-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ST金刚: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0


证券代码:300093 证券简称:*ST 金刚 公告编号:2025-069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2025 年 9 月 19 日,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收到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酒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甘 09 破申 1 号),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2、因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10.3.1 条第(一)、(二)、(三)项规定及第 9.4 条第(六)
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其他风
险警示”,股票简称由“金刚光伏”变更为“*ST 金刚”。因公司被酒泉中院裁
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将自 2025 年 9 月 22 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本次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无需停牌。公司股票简称仍为“*ST 金刚”,股票代码仍为“300093”,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20%。

3、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后续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8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5 年 9 月 19 日,公司收到酒泉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甘
09 破申 1 号),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九)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规定,公司股票交易适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由于公司同时触及对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 9.2 条的规定,公司同时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在公司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二、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公司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股票简称:*ST 金刚

3、股票代码:300093

4、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5 年 9 月 22 日

5、日涨跌幅限制:20%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采取必要措施来解决当前的问题,积极配合管理人推进重整工作,同时督促管理层积极改善经营和财务状况,尽快扭转局面,恢复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维护公司与股东的合法权益,力争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具体拟采取以下措施:

1、进入重整程序后,公司董事会将全力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工作,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力争尽快完成重整,从而优化资本结构,整体改善资产负债结构,通过化解债务及引入权益资本以提升抗风险能力,并且通过改善经营情况以尽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公司将致力于内部成本管控,推动资源整合,提高经营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推动增强公司竞争力,同时优化人员配置,缩短管理链条,提高管理效率,逐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将进一步规范运作,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3、公司未来将继续积极提升产品质量,降本增效,拓宽产品销售渠道,获取优质订单以拓展业绩增长,尽快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力争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四、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法院最终裁定公司重整不成功,公司将存在被法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被实施破产清算,根据《上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并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电话:0512-63108878

3、邮箱:Dmb@golden-glass.cn

4、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采字路 1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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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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