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30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林彤)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林彤作为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在 2025年的工作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林彤,男,1976 年生,中国国籍,中国注册会计师,上海财经大学投资经
济本科学历。2012 年 10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广州市而翔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
伙)合伙人;2015 年 10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伙人;2023 年 10 月至今任中山市汇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负责人。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5 年度出席公司会议的情况
实际出席 委托 是否连
独立董事 任职 应出席 董事会次 出席 缺席董 续两次 出席股
姓名 状态 董事会 数(现场/ 董事 事会次 未亲自 东会次
次数 通讯方 会次 数 参加董 数
式) 数
林彤 现任 8 8 0 0 否 5
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发表合理的建议,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出席的所有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认为这些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意见
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 1、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
2025 年 4 独立董事专门 2、关于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
同意
月 28 日 会议第五次会 部控制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议 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
独立董事专门
10 月 28 1、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 同意
会议第六次会
日
议
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 独立董事专门 1、关于出售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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