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间,华伍股份(300095)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沙天映收到望城区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湖南天之杰机械制造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天之杰”)对长沙天映的破产清算申请。
根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长沙天映应向天之杰返还借款本金340万元并支付利息75.72万元,同时承担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10434元。
公告显示,判决生效后,长沙天映未按照生效判决履行。经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已依法作出执行裁定,采取相应执行措施。截至本申请提出之日,长沙天映仍未完全清偿上述生效判决所确定的债务。
基于长沙天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客观事实,申请人认为长沙天映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受理条件,故依法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对公司的影响方面,华伍股份坦言,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账面应收长沙天映各种款项合计1.4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52%,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最终影响金额将依据破产清算结果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华伍股份强调,长沙天映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仅10.01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比例为0.0083%。
长沙天映业务停滞时间较长,相关业务与人员均已逐步流失。此次破产清算事宜主要影响体现在账面应收款项的回收风险及长期股权投资的损失风险,不会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整体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已经足额认缴了对长沙天映的注册资本出资义务,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本次破产清算事宜不会增加公司额外债务负担或承担由此带来的额外债务责任。长沙天映长期亏损未得到有效改善,未来发展面临诸多不确性,此次破产清算事宜或可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整体资产收益率。
华伍股份表示,公司将积极跟进破产清算程序,依法主张相关权利,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资料显示,华伍股份江西华伍制动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07月28日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工业制动器及其驱动、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气缸套业务、活塞业务等。
业绩方面,华伍股份在去年经历了2.93亿元的亏损后,今年前三季度迎来显著的回暖。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9.94亿元,同比增长16.55%;归母净利润为4120.72万元,同比增长70.84%;扣非归母净利润为3713.36万元,同比增长116.52%。

二级市场上,截至12月4日收盘,华伍股份“20cm”涨停报11.24元/股,总市值约47.22亿元,今年来公司股价累计上涨近七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