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9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乔红军,自担任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度工作中,积极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职责,恪尽职守,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材料,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客观、公正、独立作出判断,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乔红军,男,生于 1967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中共党员;律师、注册会计师(非执业)、高级经济师。1989 年 7 月毕
业于厦门大学财金系财政学专业。1989 年 9 月至 1989 年 12 月,厦门灿坤电器
有限公司职员,1989 年 12 月至 1999 年 3 月担任厦门市审计师事务所科员、副
所长;1999 年 4 月至 2008 年 11 月担任厦门国有资产投资公司(厦门机电集团
有限公司)法律部副经理、经理、投资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5 月担任厦门国能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0
年 5 月至 2013 年 8 月担任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琏升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13 年 9 月至 2019年 4 月担任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2018 年 5
月起兼)职务;2020 年 3 月至 2022 年 7 月担任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现任福建汇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庞度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 600885)独立董事,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2 年 4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技术咨询等服务,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人员
也未在公司任职或在公司主要股东的企业任职。经自查,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任职符合相关规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二、2024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8 次,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董事
会会议 8 次,列席股东大会 2 次。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本人按时参加公司
召开的董事会并列席股东大会,不存在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不存在连续两次
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人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与公司
管理层充分沟通,在对审议的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
业经验方面的优势,审慎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公
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聘任年
度审计机构等可能影响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
立意见。具体发表意见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 202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3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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