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08
证券代码:300096 证券简称:ST 易联众 公告编号:2025-062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通知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8)。
作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收到
控股股东周口城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科技”)、持股 1%以上股东方勤华先生书面提交的临时提案函件及提案相关附件材料,股东分别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选举胡传雨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徐常亮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至 2025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股东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对股东提请在 2025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事项进行审议,董事会认为股东城发科技、方勤华先生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临时提案主体的相关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合法合规。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16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6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一)。
(2)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厦门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 18 号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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