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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8 03:43:57 股吧网页版
ST易联众:2025年度述职报告(陈实强)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实强,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起担任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恪守忠实、勤勉、独立的原则,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合规治理情况,通过参与股东会、董事会、专题沟通会等方式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自身独立性与专业性,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陈实强,男,生于 1972 年 7 月,中国国籍,本科学历。历任深圳大华
天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广东健力宝集团财务中心财务经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高级经理、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审计部经理,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副所长、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授薪合伙人。现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002766.SZ)、深圳市捷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无锡盈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0 月 17 日至
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4 次,股东会 1 次,本人均亲
自参加了董事会和股东会。本人不存在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没有委托他人出席或者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基于专业判断发表意见,以审慎负责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审慎的意见。

本人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 2 项议案投出弃权票。《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弃权理由为建议征集更多会计专业且年富力强的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以便更好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的弃权理由为:建议延后择期再行召开。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自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开始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2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审
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并认真履行职责。此外,本人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治理及经营提出指导性意见,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支持。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为更好地掌握公司内部审计情况,本人通过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专项沟通会,听取内审部门关于年度审计计划、季度内审工作进展、重大事项专项审计结果的汇报,及时掌握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潜在风险点。

作为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会计师就公司历年的审计情况进行沟通与交流,进一步了解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可能面临的
风险与挑战,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独立性与专业审慎,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审计结果客观公正。本人在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中始终保持独立客观的态度,未受任何不当干预,确保了审计监督的有效性。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及监管要求,紧密跟踪资本市场最新政策与监管动态,深入理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持续夯实专业基础,提升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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