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辉,自 2025 年 10 月 17 日起担任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李辉,男,生于 1983 年 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07 年 1 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材料加工系,获工学硕士学位。现任厦门理工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教授、专心护康(厦门)科技有限公司法人/总经理、厦门市模具行业协会副会长、华中科技大学厦门校友会副会长。曾任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901.SZ)、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1196.SZ)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表明,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4 次,股东会 1 次,本人均亲自出
席了会议。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权,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为提高履职效率,本人详细审阅会议材料,主动向公司了解议案背景信息,对拟审议事项进行独立判断,提前识
别可能影响中小股东权益的潜在风险;会议期间,本人专注听取管理层汇报,针对财务状况、股权回购等关键事项主动发问,与董事、高管进行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在此基础上,本人严格遵循客观、审慎、独立的原则进行投票表决并发表明确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决策过程中的监督与咨询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认真讨论、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审慎表决,发表过 1 次弃权意见,系建议延后择期再行召开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其余议案本人均表示赞成。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自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开始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共召开 2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就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聘任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审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加强与公司内审部门、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对公司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了解公司重大审计事项的进展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听取了审计监察部负责人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工作计划、2025 年第三、第四季度工作总结及专项审计情况的全面汇报,就日常财务审计、内部控制体系的执行情况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的沟通关系,了解年审会计师重点关注事项及年度审计的进展情况。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加强对《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并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最新监管规则与政策指引,确保知识储备与监管要求保持同步更新。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关注公司舆情,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
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任职以来,为更好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电话、微信、现场会议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实地了解公司的经营运作情况。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动态、业务拓展、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推进情况的汇报;持续关注公司控股子公司民生科技收到股权回购通知事项的进展情况,与管理层就预判风险、磋商进展、应对策略等进行沟通研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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