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徐常亮,作为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本
人在 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履行独立董事相关职责的情况
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徐常亮,男,生于 1980 年 4 月,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 年 8 月
至 2016 年 12 月就职于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任职研究员;2017 年 1 月至 2023
年 5 月就职于新华智云科技有限公司,任职 CEO、董事;2024 年 3 月至今,任国
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研究员。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会及董事会。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未担任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探讨和交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发展动态。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政策文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积
极主动了解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董事会决议执行、内部审计工作等情况,持续关注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内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及相关舆情动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本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为 1 天,满足独立董事现场工作时间要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以主动沟通为抓手,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动态。本人高度关注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详细向公司管理层了解所涉重大诉讼、控股子公司股权回购通知等重要事项进展情况,提醒公司务必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合规处置,积极通过协商谈判的方式化解潜在风险,必要时应及时寻求专业法律支持。本人始终立足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秉持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工作准则,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职期间,本人积极关注行业动态和监管新规,与管理层保持紧密联系,主动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促进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恪守独立董事职业准则,秉承诚信、勤勉、独立、客观的原则,明确自身在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与专业咨询方面的角色定位,严格依照上市规则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将结合自身专业优势,进一步提高履职效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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