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易联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张月波,自 2023 年 2 月 6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担任易联众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中,坚持客观公正、审慎决策,充分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月波,男,生于 1962 年 11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2001 年 6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获法学
硕士学位。1992 年 3 月至 1995 年 6 月任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处处长,
1983 年 7 月至 1992 年 3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分行西四支行会计科科长。1995
年 7 月加入中国民生银行,至 1996 年 1 月担任筹备组组员,于 1996 年 1 月至
1996 年 10 月担任总行会计部副主任,于 1996 年 10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北京管
理部副总经理兼中关村支行行长,于 1999 年 5 月至 2001 年 5 月历任总行财会部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于 2001 年 5 月至 2002 年 2 月历任总行计划财务部总经
理、总行科技部总经理,于 2002 年 2 月至 2003 年 6 月公派赴美国西弗吉尼亚大
学读 MBA 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 2003 年 7 月至 2010 年 5 月任总行稽核部总
经理、首席稽核检查官,于 2010 年 5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稽核总监,2010 年 5
月至 2022 年 11 月兼任审计监察部总经理,2017 年 2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中国
民生银行首席审计官。现任北京市美疆助学基金会理事长、秘书长。2023 年 2
月至 2025 年 10 月 17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
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3 次,本人亲自出席了 3
次董事会;共召开股东会 2 次,本人列席股东会 1 次,请假 1 次。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在会
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全面了解有关审议事项的背景等具体信息,
审慎判断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或潜在重大利益冲突等情形;会议期
间,专注听取管理层汇报,主动就关键问题进行问询与沟通,充分发挥自身专业
优势,坚持客观、审慎、独立的判断原则,对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在逐一进行了独立审查后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提交董
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讨论审议的事项,本人亦在认真讨论、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审
慎表决,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任职以来,本人勤勉、审慎地履行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认真审阅提
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对可能影响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
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具体情况
如下:
序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会议审议内容 表决情况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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