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为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
公司围绕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要素维度对内部控制进行评价,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客观性等原则。
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法人治理结构、内部审计等)、人力资源、资金管理、销售与回款业务管理、财务报告编制、信息披露、资产管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管理、成本费用控制、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内容。
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1、公司治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的组织架构,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操作规范、运作有效,明确了权力决策机构与经理层之间职责权限,使之各司其责、相互制衡、科学决策、协调运作。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通过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管理和监督,认真行使法定职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下设战略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转。
2、机构设置及职责分配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科学地划分了各机构的责任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建立了与经营规
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为公司改善经营管理提供了有效保障。对于空缺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已在“猎聘”和“前程无忧”招聘网站上同时发布招聘信息,所收到的简历经过人事初步筛选后有9人符合基本招聘要求,但经过初试或者复试后,均与公司需求不够匹配,至今高管招聘仍在进行中,待遴选到合适人员且完成考察后,公司将尽快完成相关人员的聘任工作。
3、内部审计
公司设立了内审部,依据监管要求和部门的职能设置,对公司的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营管理的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内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定期汇报工作。内审部通过执行专项审计等方式,对公司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以及运行的有效性进行考核和评价,持续改善和提升公司的内部控制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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