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06
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理层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大连智云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工作分工、
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义务、职权等工作细则另行发文约束,不在本细则中列出。
第三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一名。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公司设置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章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四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可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仅在公司领取薪酬,
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行政职务或领取薪酬。
第七条 总经理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
总经理辞职的具体程序、办法由总经理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具体约定。
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董事会聘任制。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
第三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
第九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决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非兼任董事的总经理在董事会上没有表决权。
总经理行使职权时,可以聘用相关中介机构为公司提供专业咨询服务,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安全性和稳健性。
第十条 总经理有权决定《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应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决定之外的重大交易、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除涉及《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内部制度明确规定由股东会、董事会决定或股东会明确授权董事会决定的事项以外,其他事项均由总经理全权负责,重大事项应及时报董事会备案。
第十二条 总经理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和调整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
秘书除外)的职责与分工。
第十三条 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部门或领域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就相应人员的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五)有权召开主管工作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等事项,并于会后将会议结果呈报总经理;
(六)按照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针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向总经理提出建议;
(八)总经理不在时,副总经理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职权;
(九)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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