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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5 19:10:03 股吧网页版
尤洛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志聪)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6


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何志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尤洛卡精准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5 年任期内,忠实与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客观、审慎、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何志聪,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居留权,2005 年至今从事公司治理与股权激励咨询业务,上海市科学技术专家库成员,历任上海弘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上海弘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南京全信传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联钢结构建筑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 股东会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5 5 0 0 4 4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会上认真审议每项议案,认为这些议案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未提出异议,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表决的情形。本人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不存在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勤勉尽责发挥提名委员会的专业作用。本人日常积极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动态,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因独立董事离职,本人召集提名委员会审查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工作经验,认为该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认定的任职资格要求,能够胜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同意提名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报告期内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指导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在年度审计期间积极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并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分析,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控等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履行了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战略委员会

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出席委员会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情况。2025 年度,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审议通过公司转让参股公司股权事项以及提前履行业绩补偿事宜,同时建议公司需充分做好投资的风险研判,并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应对,发挥了战略委员会在对外投资方面的专业职能和作用。

4、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对公司处置参股公司股权、
提前履行业绩补偿、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以及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发挥了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确定了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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