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独立董事王民权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双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 2025 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王民权:中国国籍,1965 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九三学社社员,工学硕士,教授。曾任连云港化工高等专科学校专职教师、宁波职业技术大学专职教师。兼任宁波继峰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会议出席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了股东会 6 次,董事会会议 18 次,本人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报告期内董事会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出席股东
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王民权 18 15 3 0 0 6
2025 年,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
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3 次,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出席了提名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工作,对公司确定港股 IPO 相关角色、选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完善公司核心团队的建设。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5 次,本人作为委员,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参与了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健全了投资决策程序,加强了决策科学性,提高了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议案,独立客观的做出了决策。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与审计会计师沟通审计情况,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充分利用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其他形式,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并灵活采用通讯、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积极进行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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