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徐锐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本人作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
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2026 年 2 月,本人因换届离任。现将本人 2025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徐锐敏,1958 年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电子科技大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学士、硕士及博士。现任电子科技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微波工程系教授,中国电子学会微波分会委员;四川九洲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思科瑞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增益微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0 年 5 月至 2026年 2 月,任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议,持续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经认真审议后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应参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数 会次数 数 未亲自参会 次数
11 3 8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2、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全年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2次,结合公司治理实际与监管要求,就公司合规管理建设、“关键少数” 履职规范等方面提出相关培训建议,助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同时本人兼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战略委员会因公司经营及战略安排需要,未召开相关会议,任职期间已按规定勤勉履行相应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
立董事就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讨论,本人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事项进行了讨论,本人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本人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事前、事中、事后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进行多轮沟通,及时了解审计工作实施进展和会计师重点关注的问题,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4、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积极关注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5、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履职时长共计 15 天。期间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
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运行状况;同时以电话、邮件等多种方
式与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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