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8 01:35:17 股吧网页版
振芯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8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吴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本人作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
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2026 年 2 月,本人因换届离任。现将本人 2025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越,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5 月至 2026 年 2 月,
任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予以审慎研究、充分审议,持续跟踪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治理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研讨,结合专业判断提出合理化意见与建议,以严谨、客观、审慎的原则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严格履行相应决策与审议程序。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投赞成票,报告期内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应参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数 会次数 数 未亲自参会 次数

11 4 7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2、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专门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 3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发放进行了审议,并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12 次,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内控评价、审计机构选聘等关键事项,严格把关程序合规性与信息披露完整性,审慎发表意见,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对公司合规管理、“关键少数”履职规范提出培训建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
立董事就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讨论,本人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事项进行了讨论,本人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相关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在审计事前、事中、事后各关键环节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充分化沟通,持续跟进审计工作进展,及时关注审计重点及相关事项,勤勉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推进。

4、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