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吴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本人作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赋予的权力和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
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2026 年 2 月,本人因换届离任。现将本人 2025 年
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吴越,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德国法兰克福大学法学博士。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教授;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遂宁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5 月至 2026 年 2 月,
任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予以审慎研究、充分审议,持续跟踪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与治理状况,积极参与相关事项研讨,结合专业判断提出合理化意见与建议,以严谨、客观、审慎的原则对各项议案进行审议。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要事项均严格履行相应决策与审议程序。
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在审慎核查的基础上投赞成票,报告期内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应参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会
数 会次数 数 未亲自参会 次数
11 4 7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2、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专门委员会
2025 年,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按照规定召集、召开 3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薪酬发放进行了审议,并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发表意见,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12 次,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内控评价、审计机构选聘等关键事项,严格把关程序合规性与信息披露完整性,审慎发表意见,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对公司合规管理、“关键少数”履职规范提出培训建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
立董事就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讨论,本人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事项进行了讨论,本人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相关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在审计事前、事中、事后各关键环节与内部审计部门、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常态化、充分化沟通,持续跟进审计工作进展,及时关注审计重点及相关事项,勤勉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推进。
4、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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