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江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 年,本人作为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履职,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
议。2026 年 2 月,本人因换届离任。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
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江才,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副教授、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注册投资咨询师,历任四川煤矿基本建设工程公司财务处会计、主任会计师、副处长,四川烹饪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教研室主任。现任四川省委党校(四川行政学院)教师;成都银河磁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藏允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监事;四川梦益州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监
事。2020 年 5 月至 2026 年 2 月,任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监管要求,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管理动态与业务发展状况,主动参与会议研讨,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审慎研究,结合专业判断提出务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以客观严谨、审慎负责的原则依法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
公司重大经营决策、重大事项决策等均严格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决策流程规范、合法有效。本人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在充分审议、独立判断的基础上投出赞成票,不存在异议表决或弃权表决情形。本人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应参会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参会次数 亲自参会 次数
11 5 6 0 0 否 2
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2、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全年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12 次,对公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变更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内外部审计、重要项目风险管控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及时督促审计工作的开展,并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出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 3 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发放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2024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
立董事就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讨论,本人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2025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就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事项进行了讨论,本人对此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中,本人认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安排,在审计事前、事中、事后各阶段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充分沟通,持续跟踪审计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审计重点与关注事项,切实保障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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