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证券代码:300102 证券简称:乾照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5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敏华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星期五)下午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4 月 18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4月 18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扬州乾照光电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地址: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施桥镇东风河西路 8 号)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13 名,代表327,969,5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9196%。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授权委托代表共 410 名,代表 5,620,5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27%。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名,代表 241,068,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1372%。
(2)通过网络投票参会的股东共 412 名,代表 86,900,54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7824%。
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到会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与会股东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6,687,8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92%;反对 1,109,6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3%;弃权17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38,839 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961%;
反对 1,109,606 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420%;弃权172,100 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20%。
2.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6,717,7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83%;
反对 1,109,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383%;弃权142,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4,368,745 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7281%;
反对 1,109,500 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401%;弃权142,300 股,占出席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18%。
3.00《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326,611,72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60%;反对 1,150,40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08%;弃权207,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2%。
其中,中小股东……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