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深市上市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和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年 8月,2013年 12月 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
首席合伙人刘维。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507人,其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基于良好的合作关系,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充分了解和沟通,对其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经核查,一致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报工作安排,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经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安排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的汇报。
(三)2026 年 3 月 26 日,公司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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