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的监督管理作用且有效开展审计工作,加强内部控制,维护股东利益,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开展一种评价工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依法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财经法规,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促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第三条 内部审计基本原则:独立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原则、客观公正原则、廉洁奉公原则、保密性原则。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者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应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主任委员(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合规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审计合规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 审计合规部配置专职审计人员。审计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会计、审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内部审计机构人员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独立、客观、正直和勤勉的工作态度,廉洁奉公,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第九条 审计合规部保持独立性,不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及主要负责人应当保障审计合规部和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公司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当积极配合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章 职责和要求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机构的有效运作,审计合规部应当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合规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部审计机构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二条 审计合规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快报、自愿披
露的预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五)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报表审计,审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报表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了解和评价各公司的财务状况。
(二)内控制度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