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1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曹爱民)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曹爱民)作为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自 2025 年 5 月任职以来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专业能力,认真、勤勉的履行职责,准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如下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曹爱民,中国国籍,汉族,1968 年 9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
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西安市财政局工交处副科长、西安高新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6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
人;2024 年 4 月至今,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担任陕西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兼任陕西省总会计师学会副会长、陕西省咨询业协会副会长、陕西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谊会副会长。2025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亦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5 月任职以来,公司共计召开 3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曹爱民 3 3 0 0 均为赞成票
本人自 2025 年 5 月任职以来,公司共计召开了 2次股东会,本人出席会议
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曹爱民 2 2 0 0
2025 年本人任职以来参加的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有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程序。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对会议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没有发生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任职以来,2025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和 1 次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未出现缺席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新的召集人、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相应职责,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意见。
1、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审议了公司定期财务数据、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同意按照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积极履行职责,审议了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
见,并同意按照程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与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自聘任以来,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多次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及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内容进行沟通;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 2025 年度年预审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现场工作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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