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7
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20-022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公司”)201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12.79 亿元,截止 2019 年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分别为-276.23 亿元、-163.24亿元。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一、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
(1)现金分红条件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即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正的情况下),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 10%。
特殊情况是指: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2、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鉴于公司 2019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负,且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公司目前面临严重的经营困难、现金流极其紧张、业务恢复压力重大,同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应收款项回款风险进一步加大,上市公司未因与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债务解决获得直接现金流入等实质性问题,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2019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提请将该预案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最终的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在本公告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向交易所及时报备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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