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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0 18:35:20 股吧网页版
龙源技术: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1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1.组织架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为基础的法人治理结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对公司的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进行了规范。

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性质、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以及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任职资格、职权和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确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权利制衡关系。

公司按照现代企业管理模式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建立了完整、有效的经营管理框架。公司不断完善对分子公司的控制管理,依法督促各分子公司在充分考虑各自业务特点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财务部、运营管理部、审计部等职能部门对分子公司进行专业指导、监督和支持。公司对分子公司的管理层设置、人员编制、资金费用进行统一管理,保证公司在经营管理上的有效集中。各分子公司在进行重大合同签订、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产抵押、重大投资等事项时,必须经过公司批准,重大事项按照《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各分子公司定期向公司报送财务报表,以便公司及时了解其经营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修订了《公司章程》,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修订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和公司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健全董事会的审计评价和监督机制;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独立董事尽责履职,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修订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董事会选举程序的科学性、民主性,优化董事会的组成人员结构;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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