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证券代码:300105 证券简称:龙源技术 公告编号:临 2026-013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
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25〕18 号)
等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不适用本方案)。
二、适用期限
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等组成。
基本年薪根据上级管理的当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倍数结合所担任职务确定,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按月支付。
绩效年薪按年度发放,与本人契约化管理年度考核结果相挂钩,根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考核,实际发放金额以考核结果为准,绩效年薪可递延发放。绩效年薪占比一般不低于年度薪酬的 60%。
(二)公司职工董事的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确定,不领取董事津贴。
(三)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津贴标准为 10 万元/年(税
前),按月平均发放。
(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本人具体任职岗位及契约化管理年度考核结果等领取薪酬。
四、其他说明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职务变动、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二)上述薪酬或津贴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依法代扣代缴。
(三)公司组织人事及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测算与兑现。
(四)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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