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 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中审众环首席合伙人为石文先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聘任审计机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核查程序。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17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2 月 2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
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年审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相关汇报后,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提出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1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 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
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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