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张先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任期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先中,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研究生。2013 年 10 月至今在北京安杰世泽律师事务所任合伙人。2019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我应出席会议 5 次,亲自出席 5
次,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会,亲自列席 2 次。
本着勤勉尽责和诚信务实的原则,均提前详细阅读董事会通知中所列的各项议案和相关材料,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获取做出表决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审议议案时独立发表意见,依法表决。2025 年度提交董事会审议表决
的所有议案,全部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人作为会议主持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2025年8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本人作为会议主持人与其他两位独立董事对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有关日常工作,做到勤勉尽责。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快速的发展和核心团队的建设。
2、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方针的研讨和制定。本人出席了 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均投了同意票。
3、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各项工作会议。本人出席了 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均投了同意票。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
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和审计流程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现场会议期间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
于 2025 年 4 月、9 月、11 月进行了现场办公。通过与经理层、生产、财务等相
关人员进行沟通,对沧州建新瑞祥化学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进行了现场调研,关注了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日常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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