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
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万讯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
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目的是:
(一)形成公司与投资者双向沟通渠道和有效机制,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二)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三)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建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的投资理念;
(五)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改善公司治理。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五)高效低耗原则:公司选择投资者关系工作方式时,应充分考虑提高沟通效率,降低沟通成本;
(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包括定期报告和公司依法披露的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如公司的重大投资、重大收购、重大合同、重大合作、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信息;
(三)公司依法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利润分配等;
(四)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五)公司的文化建设;
(六)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七)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八)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九)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六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与投资者沟通
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可在公司网站开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通过电子信箱或论坛接受投资者提出的咨询、投诉和建议,并及时答复;
(二)在公司设立专门的投资者咨询电话和传真,咨询电话由熟悉情况的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号码、地址如有变更及时公布;
(三)可以邀请投资者、基金经理、分析师等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公司发展的深入了解;
(四)可以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
(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地披露公司重大信息;
(六)董事会认为可行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披露的信息,公司应当第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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