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顺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尽责履职,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相关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陈旭虎,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密苏里州立大学堪萨斯分校法律专业,法律职业博士。2005年至今任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于2022年6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未担任除公司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七次,本人均按照既定的召开方式出席,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审阅与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常态沟通,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本人对2025
年度应参加的公司董事会其他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公司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召集并组织了三次股东会会议,本人按时出席股东会二次,因工作原因缺席股东会一次,并事前履行了书面请假手续。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5年4月16日,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会议,就审议事项《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2、2025年5月13日,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二次会议,就审议事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3、2025年5月30日,参加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会议,就审议事项《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
(四)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2025年度相关履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召集并主持提名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与其他委员共同履行职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及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持续关注其任职情况、履职表现及合规性;报告期内,对董事、高管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进行审查,未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确保公司董事及经营管理团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协助主任委员开展工作,结合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经营方针及重大对外投资等事项进行研究论证,充分审议投资方案的可行性、风险收益匹配性及合规性,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并提出建设性建议,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在战略决策和对外投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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