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梁融)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25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梁融,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曾任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现任广东知恒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一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
(1)出席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亲自出席了10次董事会会议,没有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会议的情形,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表决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未出席会议
梁融 10 2 8 0 0 否
(2)出席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股东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出席了3次股东会(因本人其他公务原因,请假1次)。会议中,认真听取了各位股东的提问和发言,通过管理层向各位股东所做的工作汇报和各项经营指标的实现情况,加强了本人对公司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认可。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2025年度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报告期内,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2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管绩效薪酬考核的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第六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ESG管理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的成员之一,严格按照《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在2025年度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报告期内,第六届董事会ESG管理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了5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5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追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延长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与海鹏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4)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积极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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