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由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公司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2988519X9。
第三条 公司于 2010 年 8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2010]1105 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50
万股,于 2010 年 9 月 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于【】年【】月【】日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合称“证券交易所”)批准,首次公开发行【】股境外上市外资股(以下简称“H 股”),并超额配售了【】股 H 股,前述 H 股于【】年【】月【】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中文: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Shenzhen Everwin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燕罗街道罗田社区罗昌路 88 号厂房 101
至 1501、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和社区富桥三区一期厂房 A3 栋 101、201、301,邮政编码:518103。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
董事长的选举、任命,依照本章程相关规定办理。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加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努力把公司建设成为明星企业。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同时,为股东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 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精密模具;精密电子连接器件、精密五金件和零组件;新能源汽车零组件;射频天线模组;机器人、机电设备和智能制造系统;消费类电子产品;医疗器械及配件、工业防护用品。自营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开展活动)。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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